7月11日,沙市区南湖路商户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的货款被托运商卷跑;同日,沙市区红门路商户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平时信赖的托运部也是人去楼空。一日之内,两家托运部卷款走人,据不完全统计,众商家损失近50万元。
近年来,托运部卷款蒸发的现象屡见不鲜,商户们频频蒙受损失。那么,相关部门对此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沙市区南湖路商户李先生从事小家电货物代收发业务,不久前,他准备将一批小家电运往公安县,就联系了南湖路上的一家托运部,将小家电交给了托运部。托运部将小家电发给公安县的收货人后,收货人将7000元的货款付给了托运部。
按照“行规”,托运部应将7000元钱带给李先生,可之后李先生就一直联系不上这家托运部了,而李先生身边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商户约有100家,大家初步推算了一下,被卷跑的货款价值约40万元。
同日,沙市区红门路商户潘先生也反映自己平日里托运货物的托运部也联系不上了,去托运部的门面看,发现门口围满了和他一样的商户,托运部的大门被撬了,里面空空如也。“我是卖书的,平时都是在这个托运部托运书到公安县,6月中旬,这个托运部将我的一批书送到了公安县的商户,有一笔490元的代收款没给我。7月初,我又将一批书送给这个托运部发货给公安县商户”潘先生说,原本一两天就能到的货,几天都没有到,公安县的商户还专门打电话问他是否已经发货了。后来,潘先生再也联系不上托运部了,电话打不通,门面也是人去楼空。潘先生粗略统计了一下和他同样遭遇的商户,大家损失约为6万多元。
商户将货物托付给托运部,由托运部送货给收货人,按照货到付款的方式,收货人将货款交给托运部,再由托运部将货款交给商户。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货方收到货后不付款,既方便了发货方,又便利了收货人,因此受到了商户们的普遍欢迎。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方式的弊端也显现出来。从事服装生意十多年的商户蔡永林说:“做生意的朋友或多或少都遭遇过托运部卷款蒸发,我们的一批货,少则几百元,多则近万元。一个托运部一天经手的款项少说也有近万元,要是他压着几天不给发货方,这数目就很可观了。那么多钱,稍不讲诚信的人都会心动的。”
当问及为何不选用汇款到银行账号上的方式来收款时,蔡永林坦言,汇款虽然安全,也避免了托运部卷款走人,但如果发货方和收货方不是经常联系的熟客,就难以当日汇钱,一般都还是采用由托运部代收货款的方式。
就托运部卷款走人的现象,记者咨询了荆州物流部门,其负责人解释说,“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类托运部,建议商户在蒙受损失后,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按照情节的不同,托运部的类似行为可视作诈骗或者刑事犯罪。”据相关法律条款说明,托运部相当于中介组织,一手托两家,如果说托运部没有把货物送到买方手中,他们的行为应当属于诈骗。如果托运部将收到的货款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货主甚至逃之夭夭,就将按照侵占犯罪处理,由公安机关侦查后交由检察院起诉。侵占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
此外,托运部在注册时并不需要交纳抵押金或保证金,所以工商部门并不能对托运部形成约束。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发货方,在选择托运部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规模大、具备良好信誉的托运部,同时,应查看其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im电竞、税务登记证等多种证件。(记者周琨实习生王海萍)
有一位沈阳的收藏家通过东航空运“过亿的古董”参加鉴宝活动,飞机落地发现8件托运“宝贝”变身碎片,前往航空公司申请赔偿,得知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论斤幺,1斤50,即使是价值连城的古董物品,每位旅客最高赔偿金额也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坐飞机办理托运手续,相信这对于很多朋友来说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儿。不过,如果在运输途中,托运物品不幸丢失或者损坏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找航空公司进行索赔。
当事人被损坏的托运物件特别贵重,而航空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还不够物品价值的零头。那么,面对贵重物品的托运,应该如何做好周全的准备?国际其他航空公司、保价机构、保险公司又如何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呢?
尹莎:当时安检规定托运行李不能上锁,落地北京首都机场之后,我提行李要回到家,发现在美国买的两个品牌手袋不见了,行李箱只剩下了空袋子,就立刻跟航空公司去联系。第二天,我带着原封不动的行李箱和一些票据回到进场,航空公司做了一些登记,核对之后称重了我的行李箱,因为我当时票据都全,所以航空公司给了我大约45%比例金额的赔偿。
对于行李运输事故的赔偿,国际、国内的航空公司规定不同,我国航空公司根据2006年3月1日实施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每位旅客最高赔偿金额也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根据尹莎了解,国际航线中航空公司通常按所在国家加入的国际公约中行李限额标准予以赔偿。
尹莎:我查了一下,我们那趟航班的航线符合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条件,按照公约规定,每个旅客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约合人民币11590块钱左右,但是如果想得到这个额度的赔偿,行李中损失的物品不能是贵重物品,也不能是托运行李中不允许运输的物品,所以还是有一定要求。
那么,欧美的航空公司里,贵重物品是如何界定的?乘客托运贵重物品时需要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呢?
凤凰卫视驻美国记者庞哲:美国航空货运,特别是贵重物品,一定会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额度和保险包含的范围会因物品保险计划的程度而定,而保险所包含的范围与费用将根据物品的特性、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来定,包装形式和包装方式都会影响保险的金额与氛围。保险种类包括全险和半险,例如只保护部分损伤、盗窃、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等,就算是半险;全险是无论什么样状况、什么样的损伤程度,保险公司一律全面赔偿,这种保险非常贵。运输到达地点也很重要,即使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例如全险,但到达地点风险较高,保险价格就会相应上升。一般的物品,即使不买保险,但因丢失或在航空公司经营范畴之内受到损伤,航空公司都会负责赔偿,但金额非常有限,例如国内运输最高1500美元的赔偿费用,国际航空运输最高进入美国是1250元,运出美国是2500美元。但如果客户希望能够将贵重物品额外由航空公司保险,一般是100美元的价值保值是50美分,如果客户不想另外上交保费也可以实价实报。进入美国的乘客一般要向海关申报,申报表上的价值也往往在物品丢失的情况下作为申报赔偿的标准。
旅居日本的黄学清女士介绍,日本对于贵重物品的托运,乘客需要向航空公司作出特别声明以及保价要求。
黄学清:日本的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托运行李中放入现金、宝石、有价证券、美术古董品等贵重物品,手表、照相机、电脑、酒类、玻璃制品等容易损坏的物品也不能放入托运行李里,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发生的损坏情况责任只能自己负。手提行李中的贵重物品,如果是航空公司的责任发生了损坏,事先没有申告物品价值的,航空公司负责赔偿最高15万日元,相当于赔偿1万人民币;经过申告并且物品价格每一万日元支付了10日元的保险费的,航空公司会赔偿与申告金额相同的赔偿费,所以贵重物品只能是自己拿着或通过其他方式运输。比如,通过快递公司,在没有上保险的情况下,大的快递公司会赔偿30-50万日元,相当于2万-3万5人民币,更高价值的物品需要另外上保险,例如价值100万日元,也就是7万人民币的物品,需要支付7元人民币的保险费。
对于国内这位藏友的巨大损失,律师提醒,乘客携带贵重物品登机,办理托运时,应明确告知是贵重物品,并属于易碎品,最好做详细的保价处理。而航空公司方面,则有义务对乘客做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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