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行业监管,优化大件运输市场营商环境,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通知》对强化许可基础服务、优化许可系统功能和加强路况信息发布做了规定,分别明确了大件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和需求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许可职责、许可审查、现场核查、护送方案、桥梁荷载验算与加固要求、许可数据推送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大件运输事中监管、事后监管、许可监管服务保障,严格高速公路入口核验、出口复查、车辆动态监管及加强检测设施建设,加强对通行数据分析比对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在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第九条提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起运的Ⅲ类大件运输车辆,原则上按照“谁受理im电竞、谁核查”,进行100%现场核查;特殊情况下,由省级委托有关地市进行现场核查。对Ⅲ类大件运输车辆以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大件运输车辆,加大抽查力度;对申请的车货总质量或总体外廓尺寸接近跨类临界值的,重点抽查。
《通知》明确,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第十八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逐步探索提供简化核查等便利;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和通行检测频次。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伪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期1年内不得在安徽省申请大件运输许可。